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工作会议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郭虎等 7 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5%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12 月 9 日
公布的《并购重组委 2021 年第 33 次工作会议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00
召开 2021 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大晟资产、郭虎等 7 名自然人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 名自然人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5%的股权事项。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并购重组申请人保证不影响和干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承诺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当日申请股票(股票简称:乐通股份,股票代码:002319)停牌,并在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公布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申请股票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