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是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武汉中科信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前次交易是武汉中科信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Precision Capital Pte.Ltd(以下简称“PCPL”)100%的股权并对 PCPL 增资。目前,PCPL 股权已交割但未进行增资,前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
2、前次交易交割完成后,本次交易仍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是否获得上述批准以及完成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环渤海正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赛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恒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密德龙商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武汉中科信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维”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乐通股份,证券代
码:002319)自 2018 年 9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2018 年 9 月 17 日,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
于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
许可)【2018】第 3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8 年 9 月 22 日,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并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乐通股份,证券代码:002319)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继
续停牌。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协调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
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乐通股份,证券代码:002319)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1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2019 年 1 月 26 日、2019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重组事项,并按照相关规则,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无法按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4 月 18 日、2019 年 5 月 18 日、2019
年 6 月 5 日、2019 年 7 月 5 日、2019 年 8 月 5 日、2019 年 9 月 5 日、2019 年
10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6 日、2019 年 12 月 5 日、2020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
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关于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0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了标的公司出具《关于前次交易进展的说明》,
PCPL 境外银行融资安排和增资工作尚未完成,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如有最新进展情况将及时告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武汉地区防控形势尤为严峻,由于标的公司中科信维位于武汉地区,PCPL 总部位于新加坡地区,公司预计将对前次交易进度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公告及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