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杨佩芬女士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7,5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20%)。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收到杨佩芬女士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当及时予以公告。截至2023年2月11日,杨佩芬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杨佩芬 集中竞价 2023.2.10 16.673 117,575 0.0120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其他方式所得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0,300 0.0481 352,725 0.0361
杨佩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575 0.012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725 0.0361 352,725 0.036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佩芬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佩芬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杨佩芬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杨佩芬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