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
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志江先生、李郑周先生、章宇旭先生、徐阿敏先生、杨佩芬女士、蔡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郑万青先生、缪兰娟女士、孙汉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说明:
1、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10000 吨的油气输送特种合金焊接管材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针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志江先生:195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湖州金属型材厂厂长、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久立集团董事、久立投资执行董事、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先登高科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志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32,400股,持股比例为2.1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郑周先生:1973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浙江省工业矿产对外贸易公司外销员、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久立集团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久立集团董事、天管久立董事长、久立上海执行董事、合金公司董事长、华特钢管董事长、永兴材料董事、久立投资经理。
李郑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91,445股,持股比例为1.0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宇旭先生:198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历任浙江久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久立集团发展部经理等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久立集团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久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章宇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2,400股,持股比例为0.07%,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儿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阿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州久立不锈钢焊接管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
事兼副总经理。
徐阿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5,028股,持股比例为0.2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佩芬女士: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州钢铁厂会计、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杨佩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70,300股,持股比例 为 0.06%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黎明先生:198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大连理工大学毕业,历任无缝管厂工艺员、大班长、质量科长、副厂长、厂长,销售计划部经理、无缝管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部副总经理,核电精密管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无缝管事业部总经理,兼吴兴分公司负责人,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法人,华特钢管董事。
蔡黎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2,900股,持股比例 为 0.04%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万青先生:1962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历任杭州师范大学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心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万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缪兰娟女士 : 1965 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天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缪兰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汉虹先生:195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处副处长、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原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大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国汽车研究中心董事会董事。现任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汉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