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高级副总裁成俊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高级副总裁成俊杰先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73%)。
近日,公司收到成俊杰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成俊杰先生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现将有关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在总股 股份来源
(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1 月 3 日 18.6 元/股 22,500 0.0073% 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成俊杰
合 计 - - 22,500 0.007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 0.0292% 67500 0.0219%
成俊杰 其中: 22,500 0.0073%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00 0.0219% 67,500 0.0219%
*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公司高级副总裁成俊杰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成俊杰先生严格履行该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高级副总裁成俊杰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 成俊杰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