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1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控股股
东沈锦华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11 月 21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天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
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2 月 9 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
过半,沈锦华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 结合沈锦华先生的自身安排,决定提前终止上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进展与此前预披露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沈锦华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有关承诺,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沈锦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