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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4 深市 南山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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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5

南山控股: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0-07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为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393 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2. 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
合伙人 162 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19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467 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000 人。

  3. 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 17.53 亿元)。2019 年度审计客户逾 11,212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94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 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王兰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剑光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兰萍女士和胡晓雁女士,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兰萍女士, 项目合伙人,中国执业会计师,自 1992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逾 25 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房地产、水务、公共交通、科技、消费品行业等上市审计业务方面具有逾 20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剑光先生, 中国执业会计师,自 2000 年
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 20 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互联网、高科技、传媒、汽车、医疗、零售、以及制造业等上市审计业务方面具有逾 15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雁女士,项目高级经理,中国执业会计师,自 2010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 10 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房地产、电池行业、水泥行业、零售行业等上市审计业务方面具有逾 9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5.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安永华明于 2020 年两次收到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前述出
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兰萍女士和胡晓雁女士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胜任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提供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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