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6-07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控股”或“本公司”)拟发行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基地”)(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并拟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同时采用锁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基地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南山控股将承继及承接深基地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已分别获得南山控股及深基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尚需获得商务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收到本公司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事宜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依据有效的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书、相关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卓越后海中心18楼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江文捷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卓越后海中心18楼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江文捷
邮政编码:518052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传真号码:(0755)33202314
联系电话:(0755)33372314
联系人:江文捷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按照本公告要求申报债权,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南山控股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