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10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 2019年 10 月 31日起至 2019
年 11月 30日增持公司股票 1,580,000股至 2,065,000股。
2、本次增持主体增持的股票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锁定 6个月。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11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目前持股数 占公司总
量(股) 股本比例
1 朱江 董事长、总经理 2,014,250 0.15%
2 王利伟 董事、龙蟒大地董事长兼总经理 0 0.00%
3 宋华梅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407,450 0.03%
4 陈宏民 独立董事 137,800 0.01%
5 刘静 常务副总经理 30,000 0.00%
6 宋晓霞 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0 0.00%
合计 2,589,500 0.19%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披露的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中朱江先生和宋华梅女士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截至 2018 年 12月 28 日,朱江先生和宋华梅女士完成了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均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增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增持股份数量区间(股)
1 朱江 董事长、总经理 800,000-1,000,000
2 王利伟 董事、龙蟒大地董事长兼总经 120,000-150,000
理
3 宋华梅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000-300,000
4 陈宏民 独立董事 50,000-100,000
5 刘静 常务副总经理 400,000-500,000
6 宋晓霞 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10,000-15,000
合计 1,580,000-2,065,000
注:以上数量区间含上下限值。
3、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在二级市场进行增持。
4、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实施期限
自2019年10 月31日起至2019年 11 月30日增持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并及时 披露。
6、资金来源
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
(1)参与本次增持的所有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2)增持实施期限过半、增持实施期限届满或完成预定增持计划后,及时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3)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不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锁定期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的股票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锁定 6 个月,并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人的特定 身份,如 丧失 相关身 份将导致 增持 计划无 法实施的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在计划实施期间若发生除权等事项,未实施部分的数量相应调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