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10
四 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先进材料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纾困发展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
21 日已增持金额),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择机完成(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今日,公司收到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关于增持川发龙蟒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545,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增持金额为 100,448,004.66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纾困发展基金。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
没有其他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3、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共同促进
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四川纾困发展基金自 2024 年 2 月 21 日起 6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 21 日已增持金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增持金额(元)
四川纾困发展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14,545,910 0.77% 100,448,004.66
2、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增持前总股 占当前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85,552,282 25.66% 485,552,282 25.66%
四川省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进材料 份 0 0.00% 0 0.00%
集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5,552,282 25.66% 485,552,282 25.66%
四川省盐 合计持有股份 24,921,770 1.32% 24,921,770 1.32%
业集团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限责任公 份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921,770 1.32% 24,921,770 1.32%
合计持有股份 23,112,400 1.22% 37,658,310 1.99%
四川纾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3,112,400 1.22% 37,658,310 1.99%
发展基金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33,586,452 28.20% 548,132,362 28.9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3,112,400 1.22% 37,658,310 1.99%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0,474,052 26.98% 510,474,052 26.98%
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增持川发龙蟒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