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29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升资产利用率,公司拟出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以下简称“部分三泰园区土地及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约10,000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30,916.37平方米。
本次出售房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房产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其中:拟出售的土地使用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川国用(2015)第00089号(土地证面积32,211.92平方米,暂未分割);房产建筑面积30,916.37平方米,房产证尚在办理中。
上述拟出售房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1、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原值 净值
5栋1单元 20,642,441.00 20,515,884.43
5栋2单元 33,453,122.39 33,248,024.93
5栋3单元 25,211,875.95 25,057,304.67
合计 79,307,439.34 78,821,214.03
注:上表中数据截止2017年1月1日。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聘请了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030007号),评估结果如下:
单 建筑 账面价值
序号 名称 位 面积 评估价值
原值 净值
1 5栋1单元 m2 8,047.03 20,642,441.00 20,515,884.43 44,017,300.00
2 5栋2单元 m2 13,041.01 33,453,122.39 33,248,024.93 71,334,300.00
3 5栋3单元 m2 9,828.33 25,211,875.95 25,057,304.67 53,761,000.00
合计 30,916.37 79,307,439.34 78,821,214.03 169,112,600.00
本次拟出售房产出售均价将不低于上述评估价格。
3、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及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交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出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
附属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约10,000万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30,916.37
平方米。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出售均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房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房产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房产之交易所取得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出售房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