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5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原因
根据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泰电子”)
《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认购情况的议案》,向首次
102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846.95万股;同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4.3
条规定,公司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向刘禾等6名预留激励对象授予预留80万股限制性
股票。综上,公司激励计划合计授予926.9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离职的李功园、王涛、昝莉萍、王坚4名首次激励对象分别获授限制性
股票2万股、2万股、4万股、8万股。鉴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业绩未达到,
公司已回购注销上述4人获授限制性股票0.6万股、0.6万股、1.2万股、2.4万
股。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后,上述4人分别持有28,151股、28,151股、56,302
股、112,603股合计225,207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李功园等4人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第9.5条有关规定,拟对该4人合计持有的225,207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现金分红处理
(一)回购数量
由于4名激励对象李功园、王涛、昝莉萍、王坚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将回购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5,207股。
(二) 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2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75元/股,鉴于
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3.36元/股(保留2位
小数)。
(三) 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合计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756,000.00元。
(四)现金分红处理
鉴于公司2011年、2012年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第8.2条规
定,在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时,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
处理。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内容 说明
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
回购股票数量(股) 225,207
13,044,212
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数量(股)
1.73%
占股权激励标的股票的比例
股份总数(股) 369,856,590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06%
回购单价(元/股) 3.36
回购金额(元) 756,000.00
四、 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比例 发行 送 公积金
数量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新股 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363,64232.27 -225,207 -225,207 119,138,435 32.23%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044,212 3.53 -225,207 -225,207 12,819,005 3.47%
高管锁定股 106,319,43028.74 106,319,430 28.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73 250,492,948 67.77%
250,492,948
人民币普通股 67.73 250,492,948 67.77%
250,492,948
三、股份总数 369,856,590100% -225,207 -225,207 369,631,383 100.00%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
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李功园等4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
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该4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认
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合法、合规,是可行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一致同意对该部分股份实施回购注销,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三泰电
子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