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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海大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债权人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按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以及回购价格上限70元/股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4,285,714股至8,571,428股,占截止2020年10月23日公司总股本比例区间为0.27%至0.5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未能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须把本次回购的未转让股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进行注销。届时,公司将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转让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债权人自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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