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49263 债券简称: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2,117.94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4%。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22年10月27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除已披露诉讼外(含前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共约72,193.18万元,主要为公司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等。
2、据统计,近两年已经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为54.7%和54.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结,暂时无法判断对
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序 原告/申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主要诉讼 管辖法院 诉讼本金 进展
号 请人 请求 (万元)
北京东方 诉 求 支 付
1 园林环境 康平县卧龙湖开发区管理委员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款、利 康平县人 2639.40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2376.78
股份有限 会 纠纷 息、相关费 民法院 万元。
公司 用
诉求终止补
通辽市东 偿 金 及 利 已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补偿金
立环境治 息、支付绿 北京仲裁 15216.5 万、污水处理费 1185.8 万
2 理有限责 通辽市科尔沁人民政府 特许经营协议纠纷 化工程款及 委员会 16602.3 及利息、中水回水处理费 50 万;维
任公司 利息、融资 修改造费 100 万及违约金、律师费
利息及污水 等费用。
处理费等。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
池州市杏 司池州分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诉 求 支 付 池州市贵 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工程款 2068.57
3 花村园艺 境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鑫建工 纠纷 工 程 款 及 池区人民 2068.57 万元及利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诉。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安徽栋基市政园林工 利息 法院
程有限公司
浙江锦岩 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 诉 求 支 付 金华市武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1826.74 万
4 园林绿化 司(曾用名:湖北顺达建设集团 买卖合同纠纷 尾 款 及 利 义县人民 1870.39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利息等,公司
工程有限 有限公司) 息 法院 已提起二审上诉。
公司
浙江锦岩 东方园林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 诉 求 支 付 武汉市武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1394.53 万
5 园林绿化 司(曾用名:湖北顺达建设集团 买卖合同纠纷 尾 款 及 利 昌区人民 1394.53 元及逾期利息,公司已提起二审上
工程有限 有限公司) 息 法院 诉。
公司
注: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