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8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和被采取司
法强制措施强制平仓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柏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
通知,其持有的股份存在拟被司法拍卖和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强制平仓的可能性,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将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 10 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
item.taobao.com)上分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持有的公司的 3,422 万
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票的相关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占公司 股票性
称 控股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 起止日期 拍卖人 原因
东 (万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 2023 年 7 月 13 日 苏州中 股票质押
王柏兴 是 3,422 26.42% 3.93% 流通股 10 时至 2023 年 7 院 融资业务
月 14 日 10 时 纠纷
合计 3,422 26.42% 3.93% — — — —
注:控股股东已被司法拍卖的 3,000 万股尚未完成过户,出于谨慎性原则,此次被动减
持比例按其持股总数 12,952.76 万股(已扣减被拍卖 3,000 万股)计算。
本次拍卖的主要内容详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
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所持 6,399.97 万股股份已被竞拍成功且完成过户登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
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所持 3,000 万股股份已被司法拍卖但尚未完成过户。
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合计为 3,422 万股,占王柏兴先生直接所持公司股份 26.42%,占公司总股本 3.93%。
除上述情况外,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的其他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
二、可能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强制平仓的情况
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的 500 万股公司股票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纠纷存在被司法强制措施予以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目前王柏兴先生正在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处理方案。截至目前,公司或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尚未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予以强制平仓的相关司法文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和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强制平仓,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若 5 月 29~31 日已拍卖的 3,000 万股过户完成,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票拟被
司法拍卖和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强制平仓后,王柏兴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下降到 9,030.7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6%;王柏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合计持有股份数为 10,709.07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2.28%,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公告仅为提示性公告,相关事项尚未具体实施,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相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各方正在积极按计划推进预重整工作。本次如启动拍卖程序或被强制平仓,不会对预重整推进工作产生影
响。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