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刘可夫、回声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儿教育”)的 70%股权,交易对价为 30,338.20 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关于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转让北京可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和《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为利于公司加快回收股权转让款,维护上市公司权益,根据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公司与刘可夫、回声协商,对《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的部分条款作优化调整与细化补充,并于2019年12月27日,双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调整与补充的部分条款如下:
协议双方:甲方(转让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刘可夫、回声
调整前 调整后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1、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 1、协议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 让款为 2,000 万 向甲方支付第 一笔股权转让款为 2,000 万
元; 元;
2、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6,218 万元, 2、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6,218 万元,
乙方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给甲方。
3、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7,550 万元, 3、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7,550 万元,
乙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双方另 乙方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分笔支付
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分笔支付给 给甲方。其中:( 1)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
甲方。就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乙方将以其或 前支付 3,600 万 元;(2)2021 年 12 月 31
第三方资产的所有 权和/或使 用权(以下简 日之前支付 1,550 万元;(3)2022 年 12 月
称“担保物/权利”)作为担保。具体担保的 31 日之前支付 2,400 万元。 就第三笔股权内容、担保物/权利的范围, 以甲、乙双方 转让款,乙方将以其或第三方资产的所有权及第三方另行签署的约定为准。如乙方在到 和/或使用权(以 下简称“担保物/权利”)期日前无法支付全部第三笔股权转让款,甲 作为担保。具体担 保的内容、担保物/权利方有权选择以担保 物/权利作 价折抵未支付 的范围,以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另行签署的的股权转让款,或处置(自行或要求乙方均 约定为准。如乙方在到期日前无法支付全部可)担保物/权利后以处置所 得优先受偿, 第三笔股权转让款,甲方有权选择以担保物
或要求乙方继续支付。 /权利作价折抵未 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或处
4、第四笔股权转让款 合计为 145,702,000 置(自行或要求乙 方均可)担保物/权利后元, 由乙方 于协议签 署后可 分笔支 付给 甲 以处 置所得 优先受偿 ,或要 求乙方 继续支
方 , 但 每 年 度 应 支 付 金 额 不 少 于 付。
20,814,571.40 元。第四笔股权转让款首期 4、第四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145,702,000
款支付时间不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 元, 由乙方 于协议签 署后可 分笔支 付给甲
下简称为“第四笔首期款支付日”),后续每 方,具体支付进度如下:其中第一次付款应
年支 付时间 应不晚于 第四笔 首期款 支付 日 不 迟 于 202 0 年 12 月 31 日 前 支 付
起以后每满一年对 应的日期。除协议另有约 35,140,400 元;第二次付款应 不迟于 2021
定外,第四笔股权转让款全部款项支付完成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15,140,400 元;第三
时间不应迟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次付款应不迟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37,140,400 元,第四次付款应 不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29,140,400 元;最后
一笔付款应不迟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支
付 29,140,400 元。
除上述条款在原协议约定原则范围内进行优化和细化补充外,《股权转让协议》核心条款未作调整。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