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8-3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85),因公司控股
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国有股权划转将导致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融资本集团”)间接拥有本公司的权益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建融资本集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近日,公司接到建融资本集团的通知,建融资本集团于2018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新疆建融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4,577,832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7.1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8-34
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建融资本集团于2018年3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
准(快速审批)》的申请,截至申请日,公司控股股东建工集团持有本公司
264,577,8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13%。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61,379,02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权益分派,权益
分派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建工集团持有本公司423,324,530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47.13%。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建融资本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23,324,53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47.13%,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划转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