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2-02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 年 4 月 24 日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2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北新路桥公司 17 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王志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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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7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15,747,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的 50.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214,43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0.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4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1,317,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湖南华侨集团华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380,518 股同意,117,832 股反对,1,132 股弃权,213,248,400
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2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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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