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1-059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0月2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
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
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张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北新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核后,一致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公告》详细内容
见 2011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