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合资成立商业保理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目前最新政策及市场环境,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暨合资成立商业保理公司事项。该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对外投资暨合资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叶秋 邓 青 李 臻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