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普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晓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珂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元) 83,254,712.94 2,051,326,178.76 -9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6,320,437.05 10,101,010.07 -1,94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86,874,202.69 9,833,364.39 -2,000.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97,807,870.35 -293,739,682.67 -239.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4 0.0058 -1,951.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74 0.0058 -1,951.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9% 0.22% -4.9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8,221,382,417.10 26,798,308,243.01 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82,590,685.64 4,068,911,122.69 -4.5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9,665.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900.00
合计 553,765.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69,063 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电建地产 国有法人
集团有限公司 22.43% 388,986,313
武汉新天地投 国有法人
资有限公司 18.06% 313,215,984
许晓明 境内自然人 8.35% 144,884,568
东吴基金-上
海银行-渤海 境内非国有法
国际信托股份 人 2.40% 41,549,860
有限公司
尹光华 境内自然人 2.02% 35,000,000
中国银河证券 国有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 1.99% 34,514,000
黄林祥 境内自然人 1.02% 17,750,000
东吴基金-上
海银行-东吴 其他
鼎利6020号资 0.69% 11,968,070
产管理计划
王萧 境内自然人 0.50% 8,675,300
曾鸿斌 境内自然人 0.48% 8,394,25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88,986,313 人民币普通股 388,986,313
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313,215,984 人民币普通股 313,215,984
许晓明 144,884,568 人民币普通股 144,884,568
东吴基金-上海银行-渤海国 人民币普通股
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549,860 41,549,860
尹光华 3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51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514,000
黄林祥 17,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750,000
东吴基金-上海银行-东吴鼎 人民币普通股
利 6020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968,070 11,968,070
王萧 8,675,300 人民币普通股 8,675,300
曾鸿斌 8,394,250 人民币普通股 8,394,2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1、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系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一致行
的说明 动人;2、股东尹光华女士与许晓明先生系母子关系;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和一致行动人等情形。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