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2014-027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实施部分要约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南国置业”)的股东中国水
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水电地产”或“收购人”)拟以部分要
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或“要约收购”)。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告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7号),中国水电地产已经于2014
年5月8日刊登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要约收
购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作提示如下:
一、 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为中国水电地产为进一步增加对南国置业的持股数量,最终成
为南国置业的第一大股东(直接及间接持股合并计算),更好地促进南国置业发
展,推动中国水电地产业务和南国置业业务的互补发展。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
南国置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 要约收购数量及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数量为109,994,658股,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
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109,994,658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
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收购数量时,收购
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中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具体详见另行披露的《武汉南
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为每股7.70元。
-1-
三、 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6月7日。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
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 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南国置业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可以申报
预受要约的股份为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
2014年2月26日,中国水电地产和许晓明签署《关于预先接受收购要约的协
议》,许晓明承诺在中国水电地产发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载明的要约收购期限内
以其持有的南国置业全部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共计约9,965.28万股)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的方式不可撤销的预先接受中国水电地产的收购要约,且在要约收购期限
内不会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除此之外,本次要约收购无其他约定条件。
五、 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为:990038。
2、申报价格为:7.7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
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
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南国置业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
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
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
编码。南国置业股票停牌期间,南国置业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
预受要约申报。
上市公司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
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对确认的预
-2-
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
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南国置业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
新申报。
8、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
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
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
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
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
入其在中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过传真《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
表》方式通知中登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
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次一交易日,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
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
14、收购人将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
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5、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
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六、 受要约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