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05 深市 南国置业


首页 公告 南国置业: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南国置业: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1-21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2-053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21日开市起复牌。



    因筹划相关重大事项,经申请,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自2012年11月16日下午1:00起停牌,并于2012年11月1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暨停

牌公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信息披露规定,

现就控股股东许晓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41.11万股,持有武汉新天地投资

有限公司95%的股权并通过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37.01万

股,合计持股6837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3%)及公司股东许贤明先生与中

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电地产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

意向书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12年11月2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许晓明先生的通知,许晓明先生及许贤明

先生与中国水电地产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就股权转让签署了意向书。

    根据上述意向书,许晓明先生与许贤明先生(持有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5%

的股权)拟向中国水电地产公司整体转让所持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天地公司”)100%的股权;许晓明先生拟向中国水电地产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8%的股权。

    上述拟转让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拟转让股权事项系公司控股股东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现有资源、经营状况及

未来持续发展等前提下的个人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 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股权受让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夏进

    注册资本:376,680万元人民币

    中国水电地产公司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中国水利水电

建设集团公司是中央管理的、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其业务遍布世界
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和国内享有良好声誉,系具有房地产主业的十
六家中央企业之一。中国水电地产公司拥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
AAA级,是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级的重点客户。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技术力量、资本

支持和信用平台,中国水电地产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核心业务,大力实施跨

地域发展战略,成为面向全国市场,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为一体的,

产品覆盖住宅、写字楼、零售物业、酒店等多种物业的房地产品牌综合运营商。目

前已先后在北京、贵阳、成都、绵阳、昆明、长沙、武汉等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

品牌实力日渐彰显,中国水电地产公司及旗下项目多次获得各级政府及相关
机构的高度评价。
    股权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转让标的为许晓明先生与许贤明先生持有的新天地公司100%的股权及

许晓明先生所持有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8%的股权。

    2、上述拟转让标的均为合法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

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上述拟转让的股权均已在2012年11

月6日解除限售,不存在违反上市时所做出限售承诺的情形。

    3、新天地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相关情况:

    许晓明先生持有95%的股权,许贤明先生持有5%的股权。

    新天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881.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5%。

    4、股权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4.1上述目标股份的股权转让对价以意向协议签订日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前十

个交易日(含停牌日)南国置业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均价的平均值为基础进行协商,

各方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最终确定;

   4.2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均以现金支付,具体支付时间由各方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中最终确定。

   5、上述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存在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情

形。

   四、 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意向协议签署后,签约各方将就股权转让价格等具体条款进行磋商,并办理

和履行相关手续,争取尽快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1、尽职调查

   意向协议签署后,中国水电地产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新天地公司及南国置业

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

   2、股权转让协议

   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各方起草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协议的各项沟通工作。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水电地产公司完成内部及出资人要求的各项审批,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并根据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五、 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水电地产公司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商业模式及管理团队,将在入股公司

后,发挥央企地产资本和资源优势,结合公司在商业地产开发运营方面的专业能力

和团队,进一步推进公司区域深耕、模式复制,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为股东创造更

大回报。本次拟转让股权事项系出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治理结构,拓展公司发展

平台,增强公司竞争力之目的。其实施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

响,不存在实质性风险。

   六、本次拟转让股权事项实施后,许晓明先生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2.56%,仍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水电地产公司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9.75%,其中通过武汉

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81.06万股,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七、风险提示

   本次拟转让股权事项的推进尚需相关各方进一步商讨并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在具体方案及协议生效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1、如果受让方本次拟转让事项的流程审批未获通过,将会导致本次拟转让股权

事项终止;

   2、如果转让各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价格上未能达成一致,将会导致本次拟转让

股权事项终止。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

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