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21-062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盈森”)、苏州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美盈森”)、重庆市美盈森环保包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盈森”)、东莞市美芯龙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盈森”)、成都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美盈森”)、湖南美盈森实业有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盈森绿谷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县美盈森科技有限公司、涟水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 万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为自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担保未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分别刊载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9 月17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第 001 号)的签署程序。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部分授信额度转授
信给下属子公司东莞美盈森、苏州美盈森、重庆美盈森、东莞美芯龙、安徽美盈森、成都美盈森和长沙美盈森使用,并为上述转授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中,
东莞美盈森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完成了《综合授信
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2 号)的签署程序,获得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授予的人民币 9,000 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融资额度 5,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融资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完成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编号:SZ10(高保)20210027-11]的签署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美盈森因经营需要,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分行申请授信 2,000 万元整。公司为上述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深圳与华融湘江银行湘江新区
分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华银新(宁乡支)最保字(2021)年第(021)号]的签署程序。
公司最新一期对东莞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6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18,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可用担
保额度为 4,000 万元。
公司最新一期对长沙美盈森的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
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截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可用担
保额度为 3,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 年 01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67,500.2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洲大东路 627 号 2 号楼 101 室
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 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纸制品、纸 玩具、木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除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物业租赁;产品质量检测服务; 销售:水性涂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美盈森 100%股权,东莞美盈森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181,742.13 177,372.72
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4,288.56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7,813.29 30,849.26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91,798.48 82,861.76
净资产(万元) 89,943.66 93,084.16
资产负债率 50.51% 47.52%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53,344.29 108,383.18
利润总额(万元) -1,057.05 -2,406.86
净利润(万元) -1,082.10 -2.237.11
东莞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长沙美盈森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张珍义
注册资本:30,55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路 9 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 办公家具生产;展台制作;家具生产、加工;书架生产、加工;密集架生产、加
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加工;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84.76%股权,长沙顺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4.91%股权,深圳市中大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美盈森 10.33%股权。长沙美盈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38,475.45 37,038.64
负债总额(万元) 12,438.38 12,110.47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2,000.00 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1,829.70 11,445.81
净资产(万元) 26,037.07 24,928.17
资产负债率 32.33% 32.70%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7,186.46 6,716.58
利润总额(万元) -792.86 -1,108.49
净利润(万元) -792.86 -1,106.14
长沙美盈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具体情况
(一)《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1 号)
及《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战金五综字 20210810 第 002 号)
授信人(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转授信人(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综合授信额度暨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玖仟 万元整。
(2)担保方式:保证人对债务人在授信额度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授信额度期限(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
(4)保证期间:从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生效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直至
该具体业务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SZ10(高保)20210027-11]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编号:SZ10(融资)20210027]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2、 主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及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基于主合同发生的债权。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