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035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红塔红土基金-浙商银行-渤海国际信托-美盈森平层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红塔红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313,23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红塔红土资产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红塔红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红塔红土基金-浙商银行-渤海国际信托-美盈森平层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截止本公告日,红塔红土持有公司股份77,503,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减持方式等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需要;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红塔红土所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4日限售期届满上市流通。)
3、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红塔红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313,23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至减持实施期间,公司如有减资、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截至本公告日,红塔红土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其所作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公司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红塔红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如果获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红塔红土亦不会促使红塔红土从事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发生同业竞争,并遵循公司及证券监管部门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红塔红土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红塔红土此前所做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红塔红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红塔红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