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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2 深市 西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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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设备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24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西部建设 股票代码:002302 编号:2010—058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设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2983.19万元为乌市预拌混凝土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以超额募集资金1500万元为奎屯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商品混凝土在乌昌、奎屯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
    2、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超募资金为乌市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设备的议案》和《关于用超募资金为奎屯分公司购买运输设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用超额募集资金为乌市分公司购置价值2983.19万元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为奎屯分公司购置价值1500万元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
    3、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为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本次购买设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用超募资金2983.19万元为乌市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以超募资金1500万元为奎屯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此次拟购置设备包括汽车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装载机、粉煤灰储罐等。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各设备厂商签订相应购买合同。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商品混凝土在乌昌地区、奎屯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满足公司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且进一步的提升服务质量。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时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述议案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服务能力,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市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行业增长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
    3、风险提示
    随着生产运输设备的不断增加加大了公司对设备的管理成本,对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求。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为乌市分公司及奎屯分公司购买生产运输设备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最近十二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个月内未进行任何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使用超募资金为分公司购买生产运输设备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东进、陈亮、于雳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2983.19万元为乌市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用超募资金中1500万元用于为奎屯分公司购买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983.19万元为乌市分公司购置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设备,用超募资金中的1500万元用于为奎屯分公司购买设备。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以超募资金为乌市分公司、奎屯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以超募资金为乌市分公司、奎屯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为乌市分公司、奎屯分公司购置生产运输设备。
    八、保荐机构意见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关于对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及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崔洪军、张正平认为:西部建设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可以提高公司混凝土供应能力,有利于巩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西部建设实施上述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关于对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设备及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