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2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
30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束龙胜的通知:束龙胜先生因个人债务且已收到法
院强制执行通知书,为了避免其股份被强制执行给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公
司和个人等各方面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4
年5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7,601,726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股份3,604,045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0.49%,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束龙胜
住 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中电兴发 股票代码 00229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3,346,665 0.45
A 股 655,000 0.09
A 股 3,600,061 0.49
合 计 7,601,726 1.0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6,206,662 6.24% 38,604,936 5.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6,666 0.45% 6,459,938 0.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859,996 5.79% 32,144,998 4.34%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六、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七、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束龙胜先生承诺:(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束龙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法律法规,履行了减持计划以及实施减持等有关披露义务。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束龙胜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