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3-04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束龙胜先生基于资金规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股
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束龙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
有公司股份3,346,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符合相关规定,上述股份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比例 (%)
大宗交易 2023 年 10 月 10 日 5.54 2,290,000 0.31
束龙胜 大宗交易 2023 年 10 月 11 日 5.55 680,000 0.09
集中竞价 2023 年 10 月 11 日 5.98 3,984 0.0005
大宗交易 2023 年 10 月 12 日 5.58 372,681 0.05
合计 - - - 3,346,665 0.4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数 占公司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束龙胜 合计持有股份 4,620.67 6.24% 4,286.00 5.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67 0.45%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86.00 5.79% 4,286.00 5.79%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束龙胜先生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 经营。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束龙胜先生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