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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中电兴发: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2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本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
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韦俊先生、汪和俊先生、韩旭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77,061.1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15%;
实现营业利润23,290.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72%;实现利润总额23,286.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1.96%;实现净利润 21,113.9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6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65.08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37%。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详 细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 《 2021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 ( 大 华 审 字
[2022]0011437 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0)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规定,进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 008259 号)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含贷款、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该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 2 年内有效;其余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将用于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2021-2023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满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1-2023 年连续
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要求;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
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 “第四
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中披露的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情况。

    本议案将与监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合并后提
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鉴于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5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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