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4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高管闫涛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
司高管闫涛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3%。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接到闫涛先生的通知,其在 2021 年 7 月 22 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 1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元/股) (股) 比例 (%)
闫涛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22 日 7.45 13,000 12.68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2,500 0.014% 89,500 0.012%
闫涛 其中:无限售条 25,625 0.003% 12,625 0.00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875 0.010% 76,875 0.010%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作为公司高管,闫涛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闫涛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闫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闫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闫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