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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9-09-1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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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55500000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999888号)招股意向书摘要
    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招股意向书摘要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
    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
    共同享有。
    二、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
    发行人2007年度、2008年和2009年1-6月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分别为
    1,017.60万元、1,385.92万元和696.11万元,占利润总额(合并数)分别为29.74%、
    46.44%和42.24%。公司产品的技术、认证门槛高,产品受益期长,竞争对手有限,
    现有产品在获得认证后,逐步替代进口,生产销售、市场份额均稳步增长。公司
    目前的研发支出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持续快速增
    长。
    三、主要风险因素
    1、公司在飞机刹车副、环保型高性能汽车刹车片和高性能模具材料细分行
    业,将与国际上的知名企业进行竞争。虽然公司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处于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水平,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国内正在取代国外竞争对手的同类产
    品,并逐步打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但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本公司具有起
    步相对较晚,目前规模相对偏小等不利因素。
    2、发行人2006年末、2007年末、2008年末和2009年6月底的应收账款的净额
    分别为5,405.84万元、5,983.67万元、7,048.40万元和8,414.64万元,占总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15.93%、14.07%、15.17%和16.32%,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公司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由于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军方、航空公司等信用度高的
    优质客户,公司给予上述主要客户一定时限的延期付款优惠所致。具体情况请参
    见“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相关内容。
    3、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高,核心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
    根本。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跟进,将使公司难招股意向书摘要
    3
    以吸引和稳定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由于公
    司相关措施完善,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流失情况。
    四、国有股东转持社保基金的安排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487号)的批复,若
    本次发行A股2,700万股,粉末冶金研究中心、高创投、中航材、邦信资产和广州
    科创分别持有的博云新材94.5641万股、70.9901万股、48.9847万股、17.8983
    万股、13.1882万股将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浏阳信投的股东浏阳市
    财政局按照9.0463万股股份乘以首次发行价的等额现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上述国有股东具体划转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的数量按各自持
    股比例确定。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拟发行2,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23%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23 元/股(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发行对象
    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2009 年9 月18 日
    发行后总股本 10,700 万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4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中文名称: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HUNAN BOYUN NEW MATERIALS Co.,Ltd.
    3、法定代表人: 蒋辉珍
    4、注册资本: 8,000万元
    5、成立日期: 2001年7月30日
    6、公司住所: 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500号
    7、邮政编码: 410295
    8、联系电话: 0731-88122999
    9、传 真: 0731-88122777
    10、互联网网址: http://www.hnboyun.com.cn/
    11、电子信箱: hnbyxcl@sin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经教育部教技发函[2001]3号文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1]121号文批
    准,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现整体改制为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
    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黄伯云作为发起人,于2001年7月以其各自拥有粉冶所的权益作为出资,将粉末
    冶金研究中心下属的粉冶所整体改制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
    时注册资本3,600万元,通过五次增资扩股,目前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000万元。
    (二)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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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发起人粉末冶金研究中心主要从事现代高性能粉末冶金新技术、新产品的
    开发研究,其主要资产为其拥有的下属企业的股权和与研发高性能粉末冶金新材
    料、新技术相关的资产。2001年7月粉末冶金研究中心以粉冶所的权益发起设立
    本公司,在发行人成立之后,粉末冶金研究中心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总股本和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23%。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粉末冶金研究中心(SS注○1 ) 1,955.20 24.44 1,860.64 17.39
    高创投(SS) 1,507.20 18.84 1,436.21 13.42
    中航材(SS) 1,040.00 13.00 991.01 9.26
    邦信资产(SS) 380.00 4.75 362.10 3.38
    浏阳信投(SS) 320.00 4.00 320.00 2.99
    广州科创(SS) 280.00 3.50 266.81 2.49
    上海嘉华(SS) 250.00 3.13 250.00 2.34
    同创伟业 150.00 1.88 150.00 1.40
    置利投资 100.00 1.25 100.00 0.93
    熊翔等34名自然人 2,017.60 25.21 2,017.60 18.86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 — 245.63 2.30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2,700.00 25.23
    合 计 8,000.00 100.00 10,700.00 100.00
    注○1 :上表中“SS”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股东。
    2、本次发行前各股东持有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的承诺招股意向书摘要
    6
    承诺人 承诺内容
    粉末冶金研究中心、
    高创投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蒋辉珍、
    总经理熊翔、副总经
    理易茂中、石伟、张
    红波、郭超贤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核心技术人员刘伯
    威、姚萍屏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收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董事、监事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