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中科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5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滕站回购公司持有的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新材”)于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日与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英马影视”)股东滕站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以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收购滕站所持有的金英马影视26.5%股权(对应金英马影视认缴注册资本4743.5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743.50万元),上述收购方案于2014年2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收购事项。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支付定金的议案》,同日与滕站签署了《股权转让定金协议》并在当日支付了5000万元定金。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1,862.50万元人民币收购滕站所持有的金英马影视26.5%股权,当日公司与滕站签署《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按照协议于 2014年 4月 18 日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尾款16,862.50万元人民币(定金5000万元转为股权转让款,共21,862.50万元,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于2014年4月15日完成)。
因金英马影视201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前述签署的《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业绩,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滕站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份回购意向。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滕站签订厦门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并与滕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金英马影视26.50%的股权以
21,862.50万元现金加上股权转让款实际占用期间的利息(即2014年4月18日
起至本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日,年利率8%计算)转让给滕站,约定自本
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之内(即2018年5月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完
毕,支付日期及比例如下:
(1)2017年5月1日前支付50%股权转让款(即10,931.25万元);
(2)剩余50%股权转让款及股权转让期间实际占用的利息于2018年5月1
日前支付完毕,期间支付利息款项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
上述股权回购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期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滕站先生应于2017年5月1日前支付50%
的股权转让款。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滕站先生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注:2015年,金英马影视经过股权及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7,900万元增
加至21,116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所持有的金英马影视4,743.50万股权占金英马
影视注册资本比例降至22.46%。
特此公告。
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