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1,500.00 万元—2,230.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96.44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655.37%—2,41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941.00 万元—2,671.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1,847.8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04%—44.55%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35 元/股—0.0796 元/股 盈利:0.0034 元/股
营业收入 31,200.00 万元—33,215.00 万元 15,519.1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0,792.00 万元—32,807.00 万元 15,221.78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上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搬迁事项,
确认非经常性净收益金额 770.82 万元,增加上年同期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
770.82 万元,本年度不存在上述事项。
2、上年度公司确认对苏州元禾厚望长芯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长芯贰号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36.62 万元,增加上年同期
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1,236.62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以支付现金 7,425 万元的方式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邦实业”)75%股权,孚邦实业自 2024 年 5 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正在推进中,如遇审计过程中本次业绩预告披露的重要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
2、公司持有的长芯贰号基金份额的公允价值可能存在变动,可能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造成影响,具体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
3、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7 号)(以下简称“《决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对于该《决定》中所提出的与公司部分业务相关的会计核算问题,公司已认真学习并已按照《决定》对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中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测算。
4、鉴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据此,如果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可能会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