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已包含公司收购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的财务数据,其中,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
年度新增的 IDC 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8,101 万元。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
据尚未经审计,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2、由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重组前) 上年同期(重组后)
利润总额 -209 -1,521.39 21,60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923 -1,757.48 15,584.99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035 -2,142.91 15,199.21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86 -0.0627 0.5561
营业收入 41,000 22,028.24 103,575.01
扣除后营业收入 40,700 21,576.18 103,122.95
项 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重组前) 上年末(重组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800 23,065.60 44,671.85
所有者权益
注:上年同期重组后的数据包含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 2024 年 1 月—12 月数据(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
阅报告》),本报告期数据只包含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 2025 年 12 月数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请以最终审计 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
100%股权,公司于2025 年11 月28日完成中恩云IDC项目公司过渡期管理措施,
自 2025 年 12 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较上年
同期增加,主要系合并范围扩大所致。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 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以及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 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的规定,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
果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将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4、报告期内,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以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 IDC 项目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
次交易进展及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2026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第十一节风险因素”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