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宇顺 股票代码 00228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宇顺电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立瑶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233 号深圳湾
1 号 T1 座 21 楼
电话 0755-86028112
电子信箱 ysdz@szsuccess.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92,825,044.37 80,625,326.06 15.1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72,773.60 4,475,253.60 -28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433,718.69 -9,057,609.34 -4.15%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699,762.10 -423,145.42 -5,973.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99 0.0160 -286.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99 0.0160 -286.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4% 1.80% -5.2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0,628,602.44 316,229,381.75 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9,552,200.20 247,924,973.80 -3.3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95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奉望实业 境内非国有 28.35% 79,451,018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法人
林萌 境内自然人 7.39% 20,706,000 20,706,000 质押 20,706,000
冻结 20,706,000
魏连速 境内自然人 2.81% 7,861,635 0 质押 7,861,635
包向兵 境内自然人 2.60% 7,289,934 0 不适用 0
中植融云(北 境内非国有
京)企业管理 法人 2.19% 6,151,003 0 质押 6,151,003
有限公司
郑露 境内自然人 1.91% 5,347,079 0 不适用 0
李梅兰 境内自然人 1.58% 4,436,991 0 质押 4,436,991
冻结 2,957,994
张磊 境内自然人 1.23% 3,439,313 0 不适用 0
李洁 境内自然人 1.03% 2,879,544 0 质押 2,879,544
冻结 1,919,696
黄镇雄 境内自然人 1.00% 2,791,300 0 不适用 0
1、股东魏连速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林萌与李梅兰、李洁具有关联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3、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包向兵、郑露为配偶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4、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不适用
明(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注 1)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3]第 2397 号)显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公司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年 4月 28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