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
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宇顺电子”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及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产投”)与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签署了《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植融云、中植产投将其合计持有的部分宇顺电子股份 75,668,508 股(占宇顺电子股份总数的 27%)股份协议转让给上海奉望。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奉望,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建云。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一致行动人中植产投的通
知,其与上海奉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植融云、中植产投将其合计持有的部分宇顺电子股份 75,668,508 股(占宇顺电子股份总数的 27%)股份协议转让给上海奉望。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上海奉望,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建云。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方持股及持有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转让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中植融云 57,233,855 20.42% 51,082,852 6,151,003 2.19%
中植产投 24,585,656 8.77% 24,585,656 0 0.00%
持股合计 81,819,511 29.19% 75,668,508 6,151,003 2.19%
魏连速
表决权委托 7,861,635 2.81% - 7,861,635 2.81%
给中植融云
转让方权益合计 89,681,146 32.00% - 14,012,638 5.00%
上海奉望 0 0.00% 75,668,508 75,668,508 27.00%
受让方权益合计 0 0.00% 75,668,508 75,668,508 27.00%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企业名称 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 12 层 A单元 1509
注册资本 15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33982536XG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35 年 4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中海晟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9.35%股权,中海晟融(北
京)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0.65%股权
实际控制人 解直锟
企业名称 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2525
注册资本 13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文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32641974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5 年 01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01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 解直锟
(二)受让方
企业名称 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长堤路 301 号 2 幢 533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建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55009781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0-02-05
营业期限 2010-02-05 至 2040-02-04
经营范围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厨房设备安装,商务信息咨询,
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管道配
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
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草苗木、日用
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张建云持有 50%股权,钟新娣持有 50%股权
实际控制人 张建云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1:中植融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2: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指甲方 1 和甲方 2 之合称
乙方: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 1:指甲方 1 持有的 51,082,852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18.23%),拟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转让给乙方
标的股份 2:指甲方 2 持有的 24,585,656 股上市公司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8.77%),拟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转让给乙方
标的股份:指标的股份 1 和标的股份 2 之和,即甲方持有的共计 75,668,508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拟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转让给乙方
框架协议:指本协议各方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签订的《关于深圳市宇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共管协议:指甲方 1、乙方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签订的《三方监管共管账户资金管理协议》
共管账户:指共管协议约定的乙方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开设的监管账户
(一)本次股份转让
1、各方同意,基于本协议中的各项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75,668,508 股上市公司股份及标的股份上附着的所有权利,其中:甲方 1 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份 1;甲方 2 向乙方转让其持有标的股份 2。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 75,668,508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7%;甲方 1 持有 6,151,003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19%;甲方 2 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若发生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变动,则标的股份 1 和标的股份 2 的数量应根据该等变动的实际情况自动调整,标的股份 1 和标的股份 2 各自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应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及支付
1、各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对价为人民币 7.83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
金额为人民币 592,484,417.64 元,其中:标的股份 1 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99,978,731.16 元,标的股份 2 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92,505,686.48 元。
2、各方同意,乙方应按照如下进度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 乙方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指定其关联方上海钱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框架协议和共管协议的约定向共管账户支付了人民币 70,000,000 元保证金,该保证金自本协议签约日转化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中 47,256,114 元转化为应向甲方 1 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22,743,886元转化为应向甲方 2 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 在本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 1 和乙方应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杨浦支行 (或甲方 1 和乙方共同认可的其他银行) 签订共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或新共管协议,约定在共管账户或者新的监管账户中对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实
施三方监管;在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共管协议的补充协议或新共管协议确定的监管账户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00,000,000 元,
其中 135,017,469 元为向甲方 1 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64,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