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450 万元至-550 万元
亏损:-612.5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6.54%至 10.21%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61 元/股至-0.0196 元/股 亏损:-0.021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开工不足、客户订单取消或延后,自 2020
年第四季度开始,订单逐步回升,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亏损幅度缩小。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2、鉴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0 年 6 月 9 日开市起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情况,虽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3.3 条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宇顺”变更为“宇顺电子”。公司股票交易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