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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8

保龄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1 年度与上海曼巴蔓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业
务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功能配料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从而带动公司在配料领域新产品的销售。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永强            何玉润          陈欣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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