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1-00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2018年2月6日,刘宗利、薛建平、杨远志、王乃强(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及戴昱敏三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向永裕投资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且已将表决权委托给永裕投资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公司”)股份47,227,636股,约占保龄宝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2.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受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020年7月10日,转让方与永裕投资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双方同意本次收购的股份数量从47,227,636股变更为24,932,118股,由永裕投资从刘宗利处受让,刘宗利和永裕投资在未来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具体交易条款并完成款项支付和过户手续。刘宗利同意,刘宗利持有的标的股份中的24,932,118股,在其持有该等标的股份期间,仍将该部分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永裕投资行使,但表决权委托终止日期最晚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受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12月31日,刘宗利与永裕投资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二》,永裕投资同意以不低于205,000,000 元(贰亿零伍佰万元整)的价格受让标的股份24,932,118股,届时标的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永裕投资同意于2021年1月5日前向刘宗利支付420万元,于2021年1月15日前向刘宗利支付4000万元,其余款项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1年1月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最新进展情况
截止 2021 年 1 月 15 日,永裕投资已向刘宗利支付 4420 万元股份转让款。
根据《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二》,刘宗利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保龄宝股份24,932,118股)的表决权委托给永裕投资行使,表决权委托的终止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款支付凭证。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