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受让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收到控股股东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的通知,亚太集团已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受让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受让完成后,中汽中心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亚太集团受让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受让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切
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亚太集团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通过大宗交易完成受让中汽
中心持有的本公司 3,161,600 股股份。
(二)转让股份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变动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转让后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亚太集团 286,331,656 38.82% 289,493,256 39.25%
中汽中心 3,161,600 0.43% 0 0
二、其它说明
1、本次受让仅限于受让中汽中心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事宜,无后续计划。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本次受让股份事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亚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受让股份期间及在受让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4、本次受让股份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受让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