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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4 深市 亚太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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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份:关于受让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6-08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于2001年1
    月15日与杭州萧山蜀山街道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杭州自立汽车底盘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营业范围:生产、
    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工器材,厨房器具。本公司持有自立公司90%的股权,杭
    州萧山蜀山街道资产经营公司持有自立公司10%的股权。
    根据自立公司2010年6月7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
    宜。同意股东杭州萧山蜀山街道资产经营公司将其在自立公司的10%的股权(即
    100万元股权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让给本公司,交易价格为
    5,876,313.48元,按净资产评估值58,763,134.84元计算,对应的10%的资产价值为
    5,876,313.48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自立公司100%的股权。自立公
    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0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杭州萧山蜀山街道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岳大桥
    法定代表人:张柏年
    2、受让方: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568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亚太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潮
    经营范围:汽车制动系统、汽车底盘系统、汽车电子及音响娱乐系统的
    科研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自立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知章村(沿山)
    法定代表人:施兴龙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工器材,厨房器具。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立公司总资产7,712.62万元,负债总额2,300.81万元,净资产5,411.81万元,2009年自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49.91万元,实现
    净利润496.63万元。以201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评估,自立公司的总资产评估值为91,277,827.66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58,763,134.84元。
    自立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出让方将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股权(10%)计100 万元
    转让给受让方。股权转让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让方不再享受股
    东权利,也不再承担股东义务;受让方拥有公司100%股权,百分之百地享受股
    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转让价格:参考浙江勤信资产评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
    勤评报[2010]152 号”)的评估结果作价。经评估,自立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为58763134.84 元。 出让方的全部股权以5876313.48 元转让给受让方。
    3、其他约定: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督促自立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及其他有
    权部门规定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办理过程中,出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载明的义务,均应承担由其违约行为
    而使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5、争议解决:
    5.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
    加以解决。
    5.2、如果上述争议发生以后,各方经过协商无法解决,或者有一方不愿意
    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协议的修改: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均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且以获
    得各方的正式签署为生效条件。
    7、生效:7.1、本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出让方、受让方、自立公司各执一份,报自
    立公司批准机关和登记机关各一份,备份若干。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交易双方以第三方(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本
    次支出款项来源于本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让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自立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进行股权控制;有利于公司统一调配资源,优化公司的生产组织体系。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资产评估报告(浙勤评报[2010]152号)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