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4-029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42 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2023 年 1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9,457,17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331,900 股后的 1,131,125,2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30 元(含
税)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
存至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 年 4 月 26 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60,158,813.94 元=1,131,125,278 股×0.23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28318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即 0.2283182 元/股=260,158,813.94 元÷1,139,457,178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283182 元/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19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9.42元/股-0.2283182元/股≈9.1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9.1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088.1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9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9.19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544.07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
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