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
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董事董敏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李滨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前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朱雪云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雪云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公 告编号:
2024-053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 订 后 的 《 外 汇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倡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简历
朱雪云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5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 年 7 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历任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大连晨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 6 月至今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朱雪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