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博深股份 股票代码 00228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博深工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井成铭
办公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 号
电话 0311-85962650
电子信箱 bod@bosun.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796,604,075.82 734,842,982.18 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9,922,865.14 41,356,801.66 16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9,989,234.17 63,942,354.18 56.37%
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741,902.91 22,203,964.73 -65.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8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8 1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5% 1.19% 1.9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34,912,307.18 3,917,005,376.54 -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52,598,737.15 3,439,000,949.64 0.4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22,46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东铁投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铁
投(济南)股权投 其他 30.75% 161,986,091 0 不适用 0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陈怀荣 境内自然人 5.52% 29,097,614 24,815,710 质押 3,848,762
程辉 境内自然人 4.93% 25,951,574 0 质押 2,893,157
张淑玉 境内自然人 3.86% 20,349,830 0 质押 2,034,983
杨建华 境内自然人 3.71% 19,555,025 0 质押 3,900,000
任京建 境内自然人 3.15% 16,577,141 0 质押 7,137,671
吕桂芹 境内自然人 2.95% 15,563,177 0 质押 9,829,386
汶上县海纬进出口 境内非国有 2.58% 13,616,986 0 质押 3,90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君 其他 1.29% 6,788,035 0 不适用 0
行东方 1 号私募投
资基金
陈振华 境内自然人 1.21% 6,390,000 0 不适用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前十名股东中,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
明 淑玉一致行动关系已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解除。公司未获悉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海纬机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博深股份于 2020 年 8 月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完成对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海纬机
车”、“标的公司”)86.53%股权的收购,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海纬机车 100%股权,本次收购方案设定了业绩承
诺机制,业绩承诺期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业绩承诺期限调整
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3 年度。根据各报告期审计结果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调整业绩承诺的协议》,业绩承诺期间的四个会计年度全部结束时,海纬机车截至 2023 年度末累计实际盈利数小于截至 2023 年度末累计承诺盈利数,业绩承诺方应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向业
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鉴于海纬机车在业绩承诺期满后,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 2023 年年末累计承
诺净利润,业绩补偿义务人张恒岩、海纬进出口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