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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光迅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并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12 日届满。按照《公司章
程》并综合各方意见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罗锋、华晓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本议案的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若《关于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锋先生:1976 年 9 月生,学士,会计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
与法务部主任,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审监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部主任等职务。

  罗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罗锋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罗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晓东先生:1968 年 11 月生,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固体器件研究所工程师、CATV 研究室副主任、系统部第七研究室副主任,网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务。

  华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华晓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华晓东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华晓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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