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主持人:董事长黄宣泽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22,499,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1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股份 291,532,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8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所持股份 30,966,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75%。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2,441,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2,441,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22,441,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22,441,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0%;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100%;
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9100%;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2,479,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9%;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1,000,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368%;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2022 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2,351,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1%;反对 14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872,5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5229%;反对 1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100%;
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9100%;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