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义务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迅科技”)于2018年11月1日披露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导致中国信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超过30%,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信科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材料。2018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信科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4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中国信科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控制光迅科技285,748,311股股份,约占光迅科技总股本44.1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中国信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国信科应当会同光迅科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国信科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以上批复要求,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