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6 号公司 50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福君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9,435,39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253,599 股的比例为
34.0953%;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33,78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253,599 股的比例为 0.3181%。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5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156,5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253,599 股的比例为 0.0223%;
其中,中小股东 5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6,5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253,599 股的比例为 0.0223%。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9,591,89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253,599 股的比例为 34.1176%;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6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90,28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02,253,599 股的比例为 0.3404%。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增选党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435,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3,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4527%。
(2)增选曾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435,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3,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45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补选冯运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435,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3,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4527%。
(2)补选白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435,3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3,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452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487,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5%;
反对 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9,487,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65%;
反对 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5%;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