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国英一号 1102 室自有房
产租赁给中交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信通”)作为其日常经营办公场所,租期为五年,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近日租赁期届满,中
交信通有意继续承租,双方就租赁面积、期限、价格等主要内容已达成一致意见,即本次交易租赁总建筑面积为 1,067.51 平方米,租赁期限拟为两年,租赁价格参考周边市场价格确定,约定年租金合计为 272.75 万元,租赁期租金合计为 545.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因公司董事栗军卸任中交信通董事职务未满十二个月,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栗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亮
注册资本:10129.892288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302房间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330352762G
成立时间:2015年03月03日
主营业务:从事基于交通运输行业通信专网的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通信服务和对外合作、业务推广、市场运营及网络优化等相关业务。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股东
中交信通由北京中交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全资发起设立。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36%,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3%,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67%,北京信通成长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74%,江西省高速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23%。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7,415.10 67,650.01
负债总额 34,079.61 25,500.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744.36 36,778.04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5,580.57 15,448.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54.58 1,299.95
注:以上 2020 年度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北京金益恒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金益恒审字[2021]009 号《审计报告》,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栗军于2021年1月卸任中交信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因其卸任未满十二个月,因此中交信通仍为公司关联方。
(五)关联方信用情况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中交信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国英一号 1102 室的房屋,建
筑面积为 1,067.51 平方米,房屋拥有者为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类别为租出资产。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租出的情况,也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租出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公司拟与中交信通发生的房产租赁关联交易系根据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该关联交易将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结算周期按周边房产租赁通行做法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出租房产占公司总房产面积的比重较小,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交信通累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3.09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栗军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对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栗军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