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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4

万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

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
刚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黎明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独立董事赵健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

健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84)。为补足因其辞职产生的独立董事缺额,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议,
董事会决定提名杨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黎明先生个人
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
2024 年 1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择期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工作安排,拟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公司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24年1月3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附件: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黎明先生:195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教授。1982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副主任、主任;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武汉高压研究院电缆技术研究所所长;
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月,
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首席电缆专家;2013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603606)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002879)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承担国
网柔性直流电缆科研项目研究;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002533)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标准化协会电
线电缆委员会主任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IEEE 高级会员。

  杨黎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杨黎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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